招标信息

中国联通陕西省分公司2024年空调设备集中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2025-03-03
1.招标范围

1.1招标内容: 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1.1.1.采购内容:

(1)标包一:机房专用空调41台;

(2)标包二:小型精密空调140台。

预计采购规模内容如下表:

标包

空调类型

空调规格

预估数量(台)

标包一

风冷型机房专用空调(定频)

风冷型机房专用空调_30kW上送风,单系统,三相电源,静音型(35℃-40℃),压缩机在室内,电加热,加湿

6

风冷型机房专用空调_40kW上、下送风,双系统,三相电源,静音型(35℃-40℃),压缩机在室内,电加热,加湿

15

风冷型机房专用空调_80kW上、下送风,双系统,三相电源,静音型(35℃-40℃),压缩机在室内,电加热,加湿

20

标包二

小型精密空调(定频)

小型精密空调_7.5kw,三相电源

50

小型精密空调_12.5kw,三相电源

90

合计

181

注:最终以实际下单数量为准。

1.1.2采购预算:452.45万元(不含税),其中标包一322.56万元,标包二129.89万元。

1.1.3主要技术参数:满足技术规范要求。

1.1.4供货期:自订单下达之日起35天内完成到货安装。

1.1.5 供货地点:陕西省内。

1.1.6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或中标份额执行完毕,先到先止。

1.2划分2个标包,兼投兼中,具体划分如下:

标包

份额

采购内容

不含税预算(万元)

标包一

100%

机房专用空调

322.56

标包二

100%

小型精密空调

129.89

合计

452.45

1.3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标包一报价折扣最高限价为90%,标包二报价折扣最高限价为83%,,投标人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资格要求(专用)

2.1.1投标人要求: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须为所投产品制造商,提供制造商声明函。

2.1.2产品要求:

标包一:

投标人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80kw风冷型机房专用空调产品检测报告(具备CNAS或CMA标识),检测项目须至少包含显热比、能效比(EER)、室内外机噪声,若检测项结论为不合格/不符合,则视为无效。

注:①检测报告的委托单位或生产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②第三方检测机构与被检测单位之间不得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提供承诺书;

③提供有效的检测报告扫描件,原件备查。

标包二:

(1)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7.5kw、12.5kw精密空调)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3C认证)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

(2)投标人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12.5kw小型精密空调产品检测报告(具备CNAS或CMA标识),检测项目须至少包含显热比、能效比(EER)、室内外机噪声,若检测项结论为不合格/不符合,则视为无效。

注:①检测报告的委托单位或生产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②第三方检测机构与被检测单位之间不得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提供承诺书;

③提供有效的检测报告扫描件,原件备查。

2.1.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的同类项目业绩:

(标包一:风冷型机房专用空调;标包二:小型精密空调)。

(1)时间要求: 2022年8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以单项合同或框架合同下的订单(或结算单)签订时间为准);

(2)金额要求:合同金额以单项合同金额或框架合同下订单(或结算单)累计金额为准;

标包一:累计合同金额≥150 万元;

标包二:累计合同金额≥100 万元。

(3)材料要求:须提供单项合同或框架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框架合同还须提供对应的订单(或结算单)扫描件,且每份合同至少须提供一张发票扫描件/数电发票截图及该发票在税务局官方网站检验真伪的网页截图(发票开具日期在2024年8月1日前,否则不予认可),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内容、合同金额页、合同大签页等,原件备查。

2.1.4安全风险承诺:

(1)投标人须承诺空调安装单位具备国家要求的空调安装资质,且安装人员须具备符合国家相关要求的登高作业证、电工证、制冷与空调作业等特种作业操作证。

(2)投标人须承诺签署安全协议书,且为安装人员购买不少于100万元的人身意外保险。

2.1.5服务承诺:投标人须承诺自终验合格之日起免费提供不低于6年的原厂保修服务。

2.2.投标人资格要求(通用)

2.2.1.证照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有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

2.2.2.税务要求: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2.3.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责令停业、被暂停或者取消参选资格的、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及廉政责任;

(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3)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禁入期内的;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以评标日网站中查询结果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2.2.4. 守法要求:

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投标人应承诺参加本项目投标中无围标串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不良行为,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并按照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处理。

2.2.5 . 回避原则:投标人不得与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控股关系及其他利益关系。

2.2.6. 投标人关系审核:投标人之间如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得同时参加划分标包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并按照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处理。

6.1同一标包不同投标人存在联系人、联系电话或联系邮箱相同的视为围标、串标;

6.2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单位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不同单位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的视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高级管理人员以评标当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主要人员信息为准。

6.3控股关系是指:出资额或持有股份比例在50%及以上;或者出资额或持有股份比例不足50%,但享有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控制权;出资额或持有股份占比最大股东视同控股股东。以评标当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的信息为准。

6.4管理关系是指:与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以评标当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的信息为准。

说明:(1)同一标包不同投标人存在疑似联系电话相同但中国联通智慧供应链电子招投标平台显示“暂无信息”的,会进一步查阅其投标文件和投标信息确认是否有围标串标情形;

(2)对于上述6.2、6.3和6.4无效投标情形,不论何时发现,相关投标均作无效处理。具体来说,在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或招标人)应当否决其投标:中标公示后,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合同签订后,相关合同无效,应当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中标人应当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2.2.7. 投标方式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8. 供应商黑名单管理要求:

(1)对列入中国联通集团及陕西联通黑名单的供应商,按照《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陕西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执行。

(2)处于禁入期内的中国联通、陕西联通黑名单供应商及其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不得参与投标。

(3)在招标过程中,如果被列入中国联通、陕西联通黑名单供应商,则废止其参与资格、中标资格、签订合同资格;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被列入中国联通黑名单、陕西联通黑名单供应商,则立即终止合同执行,相关后果由卖方承担。(提供《供应商黑名单管理承诺书》)

2.2.9. 招标人将进行投标文件的IP、MAC地址校验,如不同供应商的MAC地址相同,评标委员会(或招标人)将直接按照围标、串标处理。

2.2.10. 货物及包装材料病虫防疫要求:不使用来自松材线虫病疫区的松木制造的货物及包装材料;在采购含有木质的货物或含有木质包装材料的货物到货时供应商须提供《植物检疫证书》。(提供《病虫防疫和绿色包装承诺书》)

2.2.11. 绿色包装要求:供应商所提供产品应符合绿色包装的要求,不使用含有有毒、有害物质作为包装物材料,使用可循环使用、可降解或者可以无害化处理的包装物,避免过度包装;在满足需求的前提下,尽量减少包装物的材料消耗。(提供《《病虫防疫和绿色包装承诺书》)

2.2.12. 合规管控要求:在招标活动中供应商应签署《合规经营承诺书》。

2.2.13. 廉洁承诺:在招标活动中供应商应签署《廉洁自律承诺书》。

2.2.14. 其他承诺:在招标活动中供应商应签署《供应商合规承诺书》《投标人信誉承诺书》《安全承诺书》《保密承诺书》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3月03日18时00分至2025年03月10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包括法定工休日、法定节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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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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