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永城炭素厂吊车、挖掘机工程车辆租赁资审公告

2025-03-03
一、招标条件

本永城炭素厂吊车、挖掘机工程车辆租赁项目已由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本次租赁车辆包含吊车(8T、16T、25T、35T、50T、70-80T、100-120T、200T、300T);挖掘机(小型75-90、中型130-160、大型220以上)。本次租赁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按实际租用车辆使用台班费用进行结算。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永城炭素厂吊车、挖掘机工程车辆租赁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永城炭素厂吊车、挖掘机工程车辆租赁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被委托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任职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并加盖公章:提供被授权人缴纳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2024年6月以来连续3个月或以上,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

3、潜在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独立经营的个体,具有工程机械设备租赁相关经营范围,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独立签订合同并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2年1月份之后)不低于1份类似业绩合同。

5、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需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或近三月之内的开户行银行流水或近期开户行银行资信证明或公司近年度的财务报表等其中一项均可。

6、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公示系统(www.gsxt.gov, cn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 . creditc hina.gov.cn)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

投标单位对所投标段提供的资料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资料,取消其投标资格,如若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投标保证金不予以退还,招标人保留进一步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收联合体投标及违法分包、转包。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3月10日9点30分

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3月10日9点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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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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