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华电国际十里泉发电厂9号锅炉低负荷稳燃系统改造招标公告

2025-03-03

一、   招标条件

华电国际十里泉发电厂9号锅炉低负荷稳燃系统改造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十里泉发电厂,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解放南路143号。

2.2项目规模:1×660MW机组。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项目计划总工期为55天。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1)锅炉设备备品配件-9号锅炉低负荷稳燃系统改造(CHDTDZ001/23-QT-182701):十里泉发电厂9号锅炉低负荷稳燃系统改造,包括低负荷稳燃燃烧器及配套油枪等附件的供货、安装、调试(包含改造后CCS系统逻辑优化)、现场技术指导、性能试验(包含动力场试验)等。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锅炉设备备品配件-9号锅炉低负荷稳燃系统改造】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人资格要求:具有市场监管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级锅炉制造许可。

9.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日,应至少具有3项600MW等级及以上燃煤机组的锅炉整机设计、供货合同业绩,并提供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相关内容原件扫描件。

10.招标人不接受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03-03 09:002025-03-10 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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