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重型燃气轮机试验电站保障机组工程消防车采购招标公告
2025-03-03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开标采用服务端集中解密(截止开标时间系统自动解密)。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招标范围
标段名称 |
数量 |
招标范围 |
技术规格 |
工期要求/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信息服务费(元) |
重型燃气轮机试验电站保障机组工程消防车采购 |
1批 |
本次采购消防车共2辆,其中8吨纯水罐消防车1辆,11吨泡沫-干粉联用消防车1辆。 |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
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 |
上海重燃项目现场 |
1000 |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重型燃气轮机试验电站保障机组工程消防车采购 |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 (3)投标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且在认证有效期内;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6)不接受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或被集团公司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的投标; (7)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二)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提供的投标车型应具有国家消防装备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出具的汽车整车产品定型试验报告; 2.业绩要求:近5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投运时间为准)应具有不少于1个8吨及以上水罐消防车和不少于1个11吨及以上泡沫-干粉联用消防车的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供货范围(规格和型号、主要技术参数、数量)、签字页)、投运证明(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投运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3.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标段接受代理商投标;若代理商投标,需提供制造商授权,并且提供投标产品的业绩;一个制造商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作无效处理; 5.设备制造商需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并获得第三方认证证书。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登录后查看)
4.2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2025年3月1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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