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华能核电开发公司海南昌江核电武警营房建设施工项目重新招标公告

2025-03-03

1. 招标条件

华能核电开发公司海南昌江核电武警营房建设施工项目【重新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海南昌江核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海南省,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昌江黎族自治县

2.2 规    模: 项目总建筑面积为1996.00m2,建筑基地面积为643.00m2。地上共四层,建筑高度为18.30m,室内外高差为0.45m。项目地理位置:项目位于海南省昌江黎族自治县核电厂内海核东路以西,海核东路与厂前五路交汇处西南侧地块。

2.3 标段划分: 华能核电开发公司海南昌江核电武警营房建设施工项目【重新招标】标段包1

2.4 施工地点: 海南省,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昌江黎族自治县

2.5 计划工期:  合同签订后(实际以招标人通知为准),竣工时间:武警营房建设施工项目实体完工及移交使用日期为2025年9月15日;承包人应在实体完工及移交使用后3个月内完成竣工资料整理及上报,竣工日期以通过竣工验收检查起算。

2.6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地基与基础工程、主体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通风空调工程、屋面工程、消防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市政配套工程、室外绿化景观、设备安装工程、安保监控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总平面布置图范围内的各项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今,至少有一项房屋建筑相关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其他要求:无。

3.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3月03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03月10日09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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