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项目为兴隆庄煤矿、东滩煤矿、鲍店煤矿、南屯煤矿、杨村煤矿及兖矿周边单位建筑、安装等工程作业分包(年度框架)合格供应商入围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兖矿煤化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兴隆庄煤矿、东滩煤矿、鲍店煤矿、南屯煤矿、杨村煤矿及兖矿周边单位建筑、安装等工程作业分包(年度框架)合格供应商入围公开招标
2.2项目编号:SNZB-M
2.3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承接包括兴隆庄煤矿、东滩煤矿、鲍店煤矿、南屯煤矿、杨村煤矿及兖矿周边单位建筑施工 用工合格供应商入围。以上矿处建筑工程项目的作业用工,招标人不承诺中标单位作业工程量,最终以实际实施工作量进行结算。
供应商数量:入围供应商8-10家,按有效投标人数*80%计算。向上取整数作为中标人,最多不超过以上规定家数。
2.4招标范围
工程内容:兴隆庄煤矿、东滩煤矿、鲍店煤矿、南屯煤矿、杨村煤矿及兖矿周边单位建筑、安装等工程作业分包。
2.5工期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至满2年止(具体开工及施工日期以业主通知为主)
2.6建设地点:兴隆庄煤矿、东滩煤矿、鲍店煤矿、南屯煤矿、杨村煤矿及兖矿周边单位。
2.7质量要求:
依据总(分)包合同、国家法律法规及现行行业标准,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设计说明和国家颁布的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组织施工,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100%合格标准。
2.8结算方式:
全部施工完成并验收合格后,甲方收到业主付款后办理与乙方的款项支付。乙方向甲方提供全额税率为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支付至结算总价款的97%,留取3%的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无息支付质保金(如有问题扣除相应部分)。
(5)支付作业费方式:☑转账☑汇款☑山能财司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汇票☑其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一般纳税人,注册资本金400万元及以上,营业年限在3年以上(自注册之日起);
3.2投标人需具备以下资质:投标方需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作业资质、或劳务作业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具有完成本项目所必需的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建筑作业施工的能力;供应商必须有垫付作业用工报酬的能力,无作业上访事件,无农民工工资拖欠行为。发生过上访事件一票否决;
3.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5信誉要求: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止(近3年)投标人社会信誉自查承诺(盖公司公章);投标人投标信息填报时需提供当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本单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截图;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近三年不得有骗取中标和重大质量事故等不良事件记录;投标人未曾与山东能源及权属单位发生过合同违约及信用异常的行为或事项;
3.6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7因违规等原因,被山东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单位列入供应商“黑名单”的,本项目不接受其投标;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 业绩要求
投标方需具有作业施工能力,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4年)。提供(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矿处建筑、安装等工程施工作业业绩。同时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其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原件扫描件及合同对应增值税发票原件扫描件为准,如不提供有效业绩证明材料,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业绩表应注明矿处业绩范围、使用单位(矿处)及联系方式、供货时间、运行时间等信息。招标人保留查验合同原件的权利。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如被证实与真实性不符,其投标将被否决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3月3日起至2025年03月7日,……下载电子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注册/
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