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工务段2025年防洪监测设备(系统)维护采购公告
2025-03-03呼和浩特工务段现就呼和浩特工务段2025年防洪监测设备(系统)维护采购项目进行采购。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二、采购内容
防洪监测设备(系统)维护 注:项目公告内容以附件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二、技术要求: 1.成交单位需具备铁路专用防灾监测监控设备维护和信息服务的能力,承诺在甲方管内长期派驻1-2名专业技术人员,当设备出现故障时,在24小时内响应并到达现场组织维修。需提供不少于2份铁路设备维保业绩(维保合同),需提供不少于1份铁路单位用户使用报告。 2.成交单位在维保服务期内应组织至少一次全面的设备检修服务(包括定期检查、维护保养、故障抢修、软件及终端系统的升级等),检修时间由甲方确定,检查中发现设备故障或存在安全隐患时应及时修理,确保设备运行状态良好。 3.成交单位承诺当维保设备出现故障时,接到甲方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响应,安排专业工程师赶往现场,及时排除故障。如遇特殊情况不能修复时,服务商需向甲方出具书面报告,说明原因、维修方案及修复时间,与甲方共同协商处理方案,按照处理方案修复故障。 4.维保服务范围内备件和材料由成交单位提供。 三、维保服务要求: 1.成交方定期对我段使用的雨量设备、防洪视频各系统软硬件进行检修维护,确保设备软硬件运行正常。成交方维保设备时应填写《雨量计(系统)设备维修记录》、《防洪视频设备维修记录》一式贰份,采购方壹份,乙方壹份,详细记录故障现象和处理过程,存档备查。 2.每次开展维保服务前应提前3日通知甲方。 4.3为甲方提供信息技术设备(系统)日常操作、维护及常见故障处理的咨询,相关资料和信息等。 3.维保服务期间如需安装软件,应安装正版软件,对软件著作权、质量、使用功能等负责。 4.维保工作记录填写要字迹工整,信息准确、完整,维保工作记录须经甲方签字确认。 5.应当建立并落实维保服务工作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因服务商原因发生各类安全事故或设备故障等问题,其经济损失赔偿和相关安全责任均由服务商承担。 6.未经采购方同意,服务商不得将本合同约定的设备维保服务工作转包或分包。 7.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防洪监测设备(系统)维护服务由成交方负责。 四、投标人商务资质 1.投标人必须是国家法定注册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者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最近两年度(2022-2023)的财务审计报表。成立不足两年的至少提供2023年财务审计报表。 3.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保障设备接入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既有铁路安全防控管理系统,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投标人不能为联合体,或无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利益冲突。 5.投标人必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够开6%增值税专用发票。 6.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7.投标人不存在国家铁路局集团公司信用评价、招投标或服务供应中等因不良行为被限制投标,以及被国家铁路局通报限制投标的情况。
注:各采购人可根据需要按包件分别确定报价人资格;
四、采购文件获取
(1)采购文件从2025年3月3日15时36分起至2025年3月10日16时00分止,每日 8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公开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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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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