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八采油厂2025年钻井废弃物运输处置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5-03-03本招标项目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八采油厂2025年钻井废弃物运输处置服务项目已由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八采油厂批准,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八采油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八采油厂2025年钻井废弃物运输处置服务项目,主要对第八采油厂钻井过程中产生的钻井废弃物进行运输和集中处置,包括钻井废弃物拉运转移、处理厂合规处置等,处置过程严格执行国家、企业及陕西省、延安市、榆林市等环保部门相关钻井废弃物集中处置规范标准和要求。2025年钻井废弃物运输处置技术服务计划总投资费用773.94万元(含HSE等所有费用,不含税)。结算井数及进尺以钻井作业实际情况为准。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划分二个标段。本项目不保证工作量,最终以实际发生工作量进行结算。
第一标段:第八采油厂2025年定边区域钻井废弃物运输处置服务项目,需要1家服务商,预计费用177.92万元(不含税)。
第二标段:第八采油厂2025年吴起区域钻井废弃物运输处置服务项目,需要5家服务商,预计费用596.02万元(不含税),每家预计费用119.204万元(不含税)。
中标人需在接到产能建设项目组运输处置任务后24小时内开始转移处理工作,中标人在运输处置过程中,必须承诺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治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散钻井废弃物;不得超设计能力接收钻井废弃物。
本次招标每个投标人可投以上多个标段,但只能中标1个标段。在前序标段被推荐为第1名的中标候选人,不再参与后续标段中标候选人的评审。
2.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至2026年5月31日。
2.4服务地点:。陕西省延安市、榆林市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二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具有钻井废弃物集中处理厂,处理厂具有属地环保或政府审批部门下发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批复文件或专家组同意通过验收的评审意见及签到表。
3.3具有处理厂所在地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排污许可证,行业类别包含固体废物治理。
3.4投标人派驻本项目的服务人员中,须设项目负责人1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至少1名。(所有人员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自2024年8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安全员提供安全培训合格证书或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
3.5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普通货物运输;若委托第三方运输的,须提供与第三方运输单位签订的协议或合同及第三方运输单位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普通货物运输;签订协议的双方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5年03月03日至2025年03月10日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为200元/套(标段)人民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为2025年03月25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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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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