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国家能源集团东北电力有限公司沈西热电厂石灰石采购招标公告

2025-03-03

 

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辽宁公司沈西厂石灰石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301728,招标人为国家能源集团辽宁电力有限公司沈西热电厂,项目单位为:国家能源集团辽宁电力有限公司沈西热电厂,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1.1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厂址位于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西部,锻铸工业园北部,东侧为大青村。距细河北2km,距浑河北4km。北侧距离秦沈高速铁路8.1km,距京沈高速公路5.2km,南侧距沈辽公路900m,东侧距500kv辽沙二线1.6km。于洪车站位于该厂址东北11.5km,于洪机场位于该厂址东北13km。距离G102国道8公里公里,经S102省道可到达。

国家能源集团辽宁电力有限公司沈西热电厂2×330MW机组配套脱硫装置采用石灰石-石膏工艺,由北京国电龙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总承包。烟气脱硫装置按一炉一塔设置,每台炉配置吸收塔、石膏浆液处理系统,工艺水系统、石灰石储存及浆液制备系统、废水处理系统等。

国家能源集团辽宁电力有限公司沈西热电厂石灰石采购,预估量为35000吨,具体数量以此期间的用量为准,详见技术文件。

2.1.2交货期:自合同签订起1年内,按照买方要求批次供货,每批次使用提前两天通知卖方,供货时间及供货数量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1.3交货地点:辽宁省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浑河二十街26号国家能源集团辽宁电力有限公司沈西热电厂。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为生产商须提供有效的石灰石矿源(货源)厂家的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证明文件;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本次招标石灰石矿源(货源)厂家的代理授权书和石灰石矿源(货源)厂家的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3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合同内容包含石灰石销售(或供货)的合同业绩2份,且单份合同供货量10000吨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对应矿源石灰石样品化学成分检验报告。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接受生产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3-04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3-10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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