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肿瘤医院(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河南医院)喉镜无源器械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2025-03-031.1.项目名称:河南省肿瘤医院(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河南医院)喉镜无源器械采购项目
1.2.采购方式: 比选
1.3.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专项资金,已落实
1.4.采购范围:喉镜无源器械采购项目的采购、安装、调试、验收、培训、质保期内外服务、与货物有关的运输和保险及其他伴随服务等。
1.5.交货期: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将货物按采购方要求,并在指定地点交货、安装、调试完毕,并具备正常使用条件
1.6. 质保期:≥3年,每年巡检不低于2次。
1.7.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8.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行业规范标准
1.9.预算金额:14万元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者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6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纳税凭证和社保缴费凭证)(如供应商有减免或零申报纳税情况的,须递交在税务系统内提交减免或零报税的截图证明材料)
2.4.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与采购人、采购人的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没有处于破产、被责令停产、停业状态。(提供承诺书)
2.5.供应商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税收违法黑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对象:申请企业】。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比选【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如有)等)】。
2.7.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2.8.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需具有以下资质及授权:
所投产品如属于医疗器械,产品必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
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有效期内的资质:
①按照《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47号)的规定提供所投设备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附表,须提供附表)或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含备案信息表及其附录);
②按照《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3号)的规定提供产品制造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
③按照《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4号)的规定提供投标人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
③按照《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4号)的规定提供投标人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
2.9如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围,提供相关证明或情况说明。
2.10所投产品如为进口产品,须出具制造厂商或国内大陆地区总代出具的制造厂商授权书。
3.比选文件获取
3.1.比选文件的获取时间:2025年3月4日至2025年3月6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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