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某单位信息采集设备与通信服务供应商引入比选公告

2025-03-03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某单位信息采集设备与通信服务供应商引入。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项目名称

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预估金额-不含税

(万元)

预估金额-含税

(万元)

实施地域

某单位信息采集设备与通信服务供应商引入

设备

128.962833

145.728001

深圳市

服务

32.135773

34.063919

合计

161.098606

179.79192

/

……

(1)★质量标准要求:验收合格;

(2)技术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要求;

(3)系统集成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8个日历日内,完成本项目所需的身份采集系统的开通。

(4)硬件交货期:自合同签订或约定之日起8个日历日内完成本项目到货、安装调试完毕、初步验收合格且交付使用。

(5)免费保修期:货物保修期2年,时间自最终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

1.2采购内容及标段划分情况:

(1)采购内容:本项目以供应商引入方式,引入“某单位信息采集设备与通信服务”的供应商。主要合作内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8个日历日内,完成本项目所需的身份采集系统的开通以及货物到货,通过甲方初步验收合格且交付使用;

(2)标段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1610986.06元人民币(不含税),其中设备部分最高参选限价为1289628.33元人民币(不含税),服务部分最高参选限价为321357.73元人民币(不含税),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控股股东为同一自然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包询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询比。

2.1.3项目团队要求

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1名,请提供相关的人员列表、身份证、【社保证明】等材料。

备注:如法人参与响应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所属单位为供应商或供应商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所属单位为供应商或其法人。

2.1.4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月1日起)[响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月1日起)[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月1日起)[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月1日起)[响应截止时间前36个月]在经营活动中不得存在重大违法记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公布的为准,重大违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是指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200万元以上罚款)等行政处罚);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如涉及联合采购,请同时明确其他联合采购方的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相关规则]】

(17)   违反采购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或违反采购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公司与供应商存在控股关系(即上述公司或上述公司的控股股东/投资人在供应商的持股比例达到50%及以上)的。

(18)  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产品资格要求:

2.3.1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3月4日00时00分至2025年3月5日24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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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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