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林县化工三厂污染地块风险管控项目(EPC)招标公告
2025-03-03本招标项目原林县化工三厂污染地块风险管控项目(EPC),招标人为林州市龙山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已落实,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 林州市龙山街道办事处迭坡村。
2.2项目建设规模:原林县化工三厂污染地块占地面积4015.3㎡,管控或修复面积4742㎡,处置污染土壤7374.4m³。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土壤治理修复工程 。
(2)招标类型: EPC 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
通过治理工程清除地块内易迁移高风险污染土壤和地块外污染土壤,降低污染源强,通过风险管控工程防止污染扩散,水平阻隔工程建设切断污染传播途径,垂向阻隔工程防止土壤污染物随地下水扩散迁移,从而在防护绿地用地方式下,达到风险评估中基于人体健康的土壤污染风险管控目标值,实现地块的安全利用。
2.4最高投标限价: 1789.78 万元(其中包含设计费82.09万元,施工费1707.69万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12个月(其中设计周期为2个月)。
2.6质量要求:(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合格标准,能顺利通过相关专家评审。(2)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 ”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同时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及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污染修复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执业证书)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且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3个月任意一个月的在投标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
3.3拟任技术负责人要求
拟任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环境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 3个月内在本单位的任意一次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3.4拟任设计负责人要求
拟任设计负责人须具有环境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 3个月内在本单位的任意一次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3.5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3年或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6 信誉要求:(1)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或施工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者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2)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标活动(通过“信用中国 ”网站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3月4日00时00分至2025年3月10 日23时59分前……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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