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市分行辖区四个一级支行2025-2027年食堂供货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3-03
项目所在地区:安徽省,芜湖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市分行辖区四个一级支行2025-2027年食堂供货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634万元,采购人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市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为保障员工食堂供货延续性,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市分行(以下简称“采购人”)拟为辖区四个一级支行员工食堂提供食材(蔬菜、肉类、粮油、调味品、水果、奶制品等物资)供应及配送服务。本项目分为4个标段,其中标段1:湾沚区支行,拟选取1家供应商,负责配送湾沚区支行员工食堂日常运行所需各类食材;标段2:繁昌区支行,拟选取1家供应商,负责配送繁昌区支行员工食堂日常运行所需各类食材;标段3:南陵县支行,拟选取1家供应商,负责配送南陵县支行员工食堂日常运行所需各类食材;标段4:无为市支行,拟选取2家供应商,负责配送无为市支行员工食堂日常运行所需各类食材;本项目采购预算约为634万元(其中标段1:约150万元,标段2:约118万元,标段3:约174万元,标段4:约192万元)。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4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湾沚区支行;(002)繁昌区支行;(003)南陵县支行;(004)无为市支行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投标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投标人自2022年2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类似食堂食材供货业绩;
3、投标人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发票(须提供承诺函);
4、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5、投标人或其分公司在本地注册成立,并具有本地化服务能力;(其中“本地”系指:标段1为芜湖市湾沚区;标段2为芜湖市繁昌区;标段3为芜湖市南陵县;标段4为无为市。)
6、投标人拟为本项目提供的货物及其配套服务均须符合国家、采购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投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提供承诺函);
7、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8、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不含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存在下列有效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 
(1)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或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2)被责令停业停产或破产状态的;
(3)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近三年内被司法机关或行业或行政主管部门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5)近三年内有违背社会责任事件被媒体曝光且造成恶劣影响的。  
(6)被列入邮储银行供应商管理灰/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7)在邮政或邮储银行供货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货物服务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注1:(1)-(3)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截图,(4)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网站截图,(5)-(10)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自行承诺。
注2:“有效”是指“情形”规定的程度、起止期间处于有效状态,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对投标人的要求视同对联合体成员的要求。
9、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10、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03月03日上午08时30分至2025年03月10日下午17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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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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