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重型柴油运输车辆大气污染治理尾气检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3-031、项目编号:(登录后查看)
2、项目名称:2025年度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重型柴油运输车辆大气污染治理尾气检测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650000元
最高限价:650000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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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重型柴油运输车辆大气污染治理尾气检测项目 |
650000 |
650000 |
是 |
650000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磋商内容:重型柴油运输车辆大气污染治理尾气检测检测服务(详见服务内容及技术要求)
(2)服务期限:1年
(3)服务质量:合格
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时间不足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资信证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6)资质要求:质检部门颁发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5年03月04日至2025年03月13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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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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