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潜山市河西新区智能制造产业园(一期)机电工程(一次配和无尘室工程)1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2025-03-03
1.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潜山市河西新区智能制造产业园(一期)机电工程(一次配和无尘室工程);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潜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潜发改备【2023】210号;

1.4 招标人:潜山市兴潜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1.5 项目业主:潜山市兴潜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自筹 ;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潜山市河西新区智能制造产业园(一期)机电工程(一次配和无尘室工程);

2.2 招标项目编号: pGC25A01G017 ;

2.3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  pGC25A01G017-1  ;

2.5 建设地点: 潜山市河西新区 ;

2.6 建设规模:项目位于潜山市河西新区,共包含6寸芯片厂房、封测厂房装饰工程,厂务配套系统安装工程等。招标范围:洁净室内装、空调系统、电气系统、循环冷却水、纯废水系统、制程排气系统等工程以及各系统配套支吊架、土建工程、预留预埋工程等,招标工程量清单未包含部分由招标人自行实施,投资规模约9600.00万元。具体详见施工图设计文件及招标工程量清单。

2.7 合同估算价:共约9600.00万元;

2.8 计划工期:300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列示的全部内容;

2.10 项目类别:机电工程-施工;

2.11最高投标限价:95663878.25元[其中,暂列金额4500000.00元(不含税)]

2.12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具备以下(1)、(2)、(3)资质要求;

(1)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具有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后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甲级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具有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后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甲级资质);

(2)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具有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后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甲级资质);

(3)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C2级或以上)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工业管道安装GC2级或以上)。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 年1月1日(含) ~投标截止之日(不含当日),具有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4700万元的芯片或晶圆或先进封测或集成电路或模组或面板AMOLED项目类(不包含新能源、光伏项目)机电安装工程施工业绩(施工内容须包含洁净等级为千级或百级的洁净车间或无尘车间)。

注:如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业绩由联合体各方提供均予认可。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投标项目,则该业绩项目的联合体成员中任何一方提供的业绩均予认可,但业绩证明材料中必须体现其承揽的工作能满足本项“投标人业绩”要求的条件,否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可。

3.3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同时具备下列①、②、③要求:

①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②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

③投标截止日未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或虽在其他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岗位,但承诺在本项目中标后合同签订前能够从其他项目变更至本项目并全面履约。

注:存在已任或拟任(含公示期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经理,拟派本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的,应保证中标后能够到本项目任职,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发包人出具的证明和核查联系方式,未提供的,一经发现,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    

3.4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

3.5 投标人财务要求: /  。

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总成员(含牵头人)数量不超过2家,且以具有机电工程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方。同一专业工程由一个单位承担的,按照承担单位资质确定资质等级;同一专业工程由两个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工程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单位的相应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按专业分工确定的联合体资质须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2)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招标文件下载、投标保证金缴纳、投标文件编制、电子签章、网上递交标书、解密等工作均由其牵头人负责办理,其他联合体成员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即可。

(3)联合体参加投标的,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各方应服从招标人的管理。

3.7其他要求:信誉要求: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包括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自2025年 03 月 03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 03 月 25 日 10 时 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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