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船舶运输功能模块技术要求分析招标公告

2025-03-03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 船舶运输功能模块技术要求分析 

二、项目编号: (登录后查看)

三、项目概况:

包号/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要求

服务地点

交付时间/服务期限

备注

1

船舶运输功能模块技术要求分析

(1)形成1份船舶运输功能模块技术要求分析报告。分析报告应涵盖全部研究内容,即通用化技术要求应科学合理,提出的对策建议应具有可操作性,快速评估方法适用性强,输入条件指向明确、评估步骤具体细化便于操作、结果分析应客观实际。(2)对应7项研究内容分别提供计算说明书及相关图样。计算说明书及相关图样应内容完整准确、逻辑结构清晰、原理方法正确、计算结果分析合理。

招标人指定地点

合同签订后70天内完成

具体详见技术要求。

说明: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2.项目预算:19.9万元;

3.最高限价:19.9万元;

4.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成交。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1、2022和2023年审计报告。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须提供承诺书。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近一年内(投标时间截止前)任意6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七)未被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九)本项目特定资格:报价供应商具备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含在有效期内的三级保密资格证书)及以上保密资格证书或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且在有效期内(如保密资格认证已过期但已办理完成续期手续的,除提供原证书复印件外,还须提供证书颁发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未取得保密资格证书但已通过保密资格现场审查,须提供保密认证审查单位出具的完成相关审查的证明材料);军内单位须提供上级主管单位保密委员会出具的保密资格证明。

五、谈判文件申领时间

(一)申领时间:2025年03月4日至2025年03月10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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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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