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高新区公交客运行业财政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研究项目采购公告
2025-03-031.1 招标条件
肇庆高新区公交客运行业财政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研究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经 肇庆市公共汽车有限公司 批准,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实施招标活动,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1.2 项目编号:
1.3 招标方式:自主招标
1.4 招标项目类型: 服务
2. 招标内容和范围
2.1 本项目招标内容和范围: 开展项目调研,收集运营企业相关成本费用支出、主营业务及相关收入、企业年度审计报告等基础数据。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范、高新区财政和公交企业实际运营等,修订《肇庆高新区公交客运行业财政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优化公交行业补贴方式、考核程序和奖惩机制。修订《肇庆高新区公交客运服务成本规制方案》,明确成本规制项目和规制方法。制定《肇庆高新区公交客运服务质量考核指标体系》,优化高新区公交企业服务质量考核指标体系、统计口径、核算方式。
2.2 本项目交货期为 2025年 3月 2 0 日前提交初稿, 4月 2 0 日前 提交送审稿 。
2.3 本项目交货地点位于 肇庆市 。
2.4 服务质量要求和服务标准如下: 提交 《肇庆高新区公交客运行业财政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稿及《肇庆高新区公交客运服务成本规制方案》修订稿、《肇庆高新区公交客运服务质量考核指标体系》等相关配套文件纸质版 5套及电子版1套 。通过本项目研究,进一步优化肇庆高新区公交客运行业财政补贴管理政策,推动成本规制模式核心内容和机制改革,建立财政可支撑、出行可保障、企业可持续的公交行业新型补贴机制。
3. 标段划分
3.1 标段划分及最高限价:
标段号 |
标段名称 |
标段最高限价 (人民币元) |
1 |
技术咨询服务 |
2 3 0000 |
4.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
4.1 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同时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 3)法律、行政法规和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 4)具有技术服务经营范围或业务范围;
( 5)从事广东省内城市公交类的政策研究、咨询或服务调查项目一次及以上的。
4.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 2)与同一标段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 为同一人。
( 3)与同一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 关系。
( 4)与同一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管理关系 。
(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广东省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招标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肇庆市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招标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6)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7) 在 “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3 本次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 参加招标活动。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登记时间
从 2025 年 3 月 3 日 9 时至 2025 年 3 月 7 日 24:00时(北京时间)止。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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