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灵台县人民医院大门改造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2025-03-03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台县人民医院大门改造工程建设项目已由灵台县卫生健康局以灵卫健函〔2024〕40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业主为甘肃省灵台县人民医院,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灵台县人民医院大门改造工程建设项目

    2.项目编号:GS

    3.建设地点及规模:

    建设地点:灵台县人民医院

    建设规模:该项目为原址改建项目,选址位于院内南侧,拆除原有照壁及临时保安岗亭后建设,与南北向中轴线基本对齐。新建大门工程建筑总面积为81.3m2;建筑占地面积为53m2,为地上主体二层、局部一层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大门东西总长22m,建筑南北总宽为6.7m(局部宽5.1m);建筑总高度为10.65m;建为南北朝向(详见工程量清单)。

    4.招标控制价:798099.87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29789.59元,规费:29971.52元)。

    5.招标内容:本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建设内容。

    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7.计划工期:工期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3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5月13日。

    8.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施工标段,选择1家中标企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各项证件齐全、合法有效,并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和良好的社会信誉。

    2.人员要求:

    (1)建造师1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

    (2)技术负责人1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安全员1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C证;

    (4)施工员1人,须具备有效的施工员岗位证书;

    (5)质量(检)员1人,须具备质量员岗位证书;

    (6)机械员1人,须具备机械员岗位证书。

    注:以上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均为注册在本单位的在职人员,且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

    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为负责本项目的项目经理。

    4.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渠道查询无行贿犯罪结果(以网上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企业法人及项目经理)。

    5.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查询结果为准。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

    1.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资格后审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资格要求,并决定是否下载招标文件和参加投标。

    五、招标文件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3月4日00时00分00秒至2025年3月6日23时59分59秒。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