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儿科研究所附属儿童医院“复方蓼大青叶口服液”等五个中药制剂品种委托配制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2025-03-04预算金额:492.04112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采购包预算金额(万元)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投标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1 |
“复方蓼大青叶口服液”等五个中药制剂品种委托配制 |
1项(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
492.04112 |
本项目不涉及 |
“复方蓼大青叶口服液”等五个中药制剂品种委托配制等;具体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是否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招标文件若存在不一致以此投标邀请为准)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投标人将本采购包金额的至少 %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的,须提供《拟分包情况说明》,监狱和戒毒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2 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许可范围必须包含颗粒剂和合剂)或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有效的《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制剂配制范围必须包含颗粒剂和合剂);
(2)投标人信用记录;
(3)其它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资格审查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03-04 至 2025-03-11 ,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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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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