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陈台沟铁矿采选工程电动铲运机供货、指导安装、调试及相关服务招标公告

2025-03-04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陈台沟铁矿采选工程电动铲运机供货、指导安装、调试及相关服务招标人为 鞍山五矿陈台沟矿业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鞍山五矿陈台沟矿业有限公司采选工程井下电动铲运机供货、指导安装、调试及相关服务。

2.2 招标范围:6m³电动铲运机4台的供货、指导安装、调试及相关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要求》;

2.3 交货期:按照招标人提出供货需求后12个月内生产完成全部货物并送达指定地点(具体到货时间以招标人实际通知为准);

2.4 交货地点:辽宁省鞍山市高新区齐大山镇梨花峪村陈台沟铁矿厂内招标人指定地点;

2.5项目地点:辽宁省鞍山市高新区齐大山镇梨花峪村陈台沟铁矿厂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投标人应为具有资格和能力提供本项目的货物和服务的电动铲运机制造商(或境外制造商在国内注册的公司或具备制造商代理资质的代理公司),若投标人是电动铲运机代理公司时需提供电动铲运机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函。

3.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投标产品KA/MA 国家安全标志证书(投标时应提供相应证书)。

3.4投标人须提供“其投标产品制造商”的有效ISO质量体系认证证书(投标时应提供相应证书)。

3.5业绩要求:投标人应提供至少10台应用于国内地下矿山10年及以上的与投标产品同规格的电动铲运机(铲斗容量≥5.4m³,额定载重≥14000kg)的供货业绩,需提供合同、技术协议关键页(需加盖公章);并附该合同每台设备所应用的矿山单位签章的使用证明材料(应包含矿山使用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和设备使用情况)或销售发票复印件。

3.6 财务要求:具备招标项目的履约能力,须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含审计结论页、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在内的财务报表(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报表的复印件/扫描件,可不用提供财务报表附注)。

3.7信誉要求:投标人应信誉良好,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8投标人近三年来(自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无重大安全及质量事故记录,未有合同信誉问题,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规、违法记录、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行为。

3.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 3 月 4 日至2025年 3 月 10 日期间……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