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金沙江上游叶巴滩水电站过鱼设施智能运行及过鱼效果智能监测技术研究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5-03-04

一、   招标条件

金沙江上游叶巴滩水电站过鱼设施智能运行及过鱼效果智能监测技术研究服务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金沙江上游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叶巴滩分公司,项目资金为业主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四川省甘孜州白玉县、西藏自治区昌都市贡觉县。

2.2项目规模:2240MW(4×510MW+2×200MW(一主一备))。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计划开始日期2025年4月16日,完成时间2027年12月31日。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建设期技术咨询-过鱼设施智能运行及过鱼效果智能监测技术研究服务(CHDTDZ111/17-QT-09501),具体为:

(1)过鱼效果智能监测技术研究;

(2)过鱼设施智能运行技术研究;

(3)过鱼智能监测信息平台开发。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建设期技术咨询-过鱼设施智能运行及过鱼效果智能监测技术研究服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今具有1项及以上大型水电工程(装机容量≥30万kW)过鱼效果监测或过鱼效果研究业绩,并提供业绩的证明材料(包含合同封面、主要工作服务范围、合同时间、合同签字盖章页的合同信息)。

9.招标人不接受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招标人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03-04 12:292025-03-10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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