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门下污水处理厂项目尾水排放管道勘察交易公告

2025-03-03

1.条件

门下污水处理厂项目尾水排放管道勘察已由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宁德市北区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专项债资金,行政监督部门为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本项目具备进场交易条件。

2.项目概况

2.1 建设地点:育仁路、疏港路、横一路、听潮路、漳湾大道等
2.2 控制价(估算价):34.96万元,最终发包价格34.96万元
2.3 类别及内容:
 (1)工程类别:勘察
(2)项目所属行业部门: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
(3)项目范围和内容:该项目尾水排放管道工程勘察内容分为陆域段和海域段,管道末端进入福州港三都澳港区漳湾17号规划泊位周边(市环保局已备案),途径育仁路、疏港路、横一路、听潮路、漳湾大道等,下穿规划铁路段、岸线,按照设计单位勘察任务书陆域段58孔、海域段8孔。
2.4 工期要求:12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勘察单位组织终孔验收时,逐孔拍摄清晰影像,如实、准确、完整的填写终孔数据,并提供待验收钻孔原始记录和岩芯采取率核查表,岩芯应按统一长度摆放,标签岩性名称、分层位置、层厚及采取率等,甲方代表现场复核确认或进行过程抽查、检查。
2.6 其他要求:1.中标结果在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218.5.222.64:9005/)平台上公示,请各投标人自行育询,中标人应在中标结果公示期结束后3日内自行到招标人处领取中标通知书并签订合同。2.勘察成果需通过数字化图审审查平台系统。3.费用结算:陆域段160元/延米、海域段410元/延米,结合周边地质状况,预计陆域段孔深20米,海域段预计孔深50米,经测算总费用约34.96万元,通过图审后以勘察工程量按实结算,结算价不得超出34.96万元,超出部分由勘察单位自行承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经宁德市级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政府购买服务公开招标中标的企业。

3.2 资质要求:[综合资质·综合资质甲级]或者[专业资质·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甲级]

3.3 其它要求:1.资质要求:综合甲级或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2.投标文件必须含合格有效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若是授权代理人还须提供授权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提供的相关扫描件务必清晰,否则影响评审结果,恕不负责。

4.报名时间及方式

4.1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5年03月06日15时30分00秒(3个工作日),逾期不能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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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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