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第二采油厂2025年油气生产工程及建筑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25-03-03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第二采油厂2025年油气生产工程及建筑工程施工

2.2工程内容:负责第二采油厂油气生产工程及建筑工程项目施工等。具体项目按照《单项工程施工委托书》要求,有施工图的以施工图为准,无施工图的以施工方案和现场交底工程量为准。      2.3建设地点:华北油田第二采油厂所辖区域内。     

2.4计划金额:人民币6000万元(不含税,不包括招标人提供材料设备价款)。

2.5计划工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2.6招标范围:第二采油厂2025年油气生产工程及建筑工程施工。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3.1具有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实缴资本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的承包商。

3.2投标人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内承包商,资质类别符合本项目要求,且状态为“正常”,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以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查询结果为准;

3.3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许可范围为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具有合格有效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具有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涵盖工业管道安装GC2及以上资质);

3.5主要负责人1人: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本),为本企业职工;

3.6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合格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为本企业职工,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3.7安全负责人1人: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本),为本企业职工,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安全负责人;

3.8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合格有效的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者具有合格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为本企业职工;

3.9质量员、施工员、资料员、材料员各1人:具有合格有效的工程类初级及以上职称;

3.10自2021 年 1 月 1 日(含当日)起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不含当日)止,项目负责人至少具有1项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的已竣工并结算且结算金额大于等于500万元(含税)的石油化工工程项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1、证明材料应包括合同原件关键页影印件(包含合同封面、业主信息、施工内容、合同总额及签字盖章页)、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原件影印件、结算发票原件影印件及对应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验截图等证明材料。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的格式应为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统一印制的格式文本,如无统一印制的格式文本,按照国家或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执行。合同中须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如项目负责人进行变更,则以项目建设单位出具的项目负责人变更证明材料为准。2、完成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日期为准。竣工日期在2021年1月1日(含当日)起至本项目发布招标公告之日(不含当日)之间。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日期不在此期间或者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未体现竣工日期,则此业绩不予认定。3、结算发票金额与合同金额不一致时,如提供合同变更等证明材料,且能与结算发票相符,则以结算发票金额为准;如未提供合同变更等证明材料,则以结算发票或合同中金额少的一方为准。认定金额以含税金额为准。如合同内签订金额为不含税金额,合同内有明确税率的,以签订税率为准计算;合同内无明确税率的,以9%税率为准计算);

3.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与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有效时间2025-03-03 19:00:00至2025-03-10 23:59:59 (北京时间)。
4.2   招标文件售价 :200元人民币(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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