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慈溪分公司慈溪中医院综合弱电管道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2025-03-03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慈溪分公司慈溪中医院综合弱电管道工程项目,主要采购内容为因慈溪市中医院雨污水改造,需对原弱电管道进行改道,导致原有管道光缆报废(原有管道包含电信、移动、联通、广电),需在本次施工范围外新建4孔、6孔综合管道。

1.2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3本采购项目估算为:【17.15】万元(不含税,9%)。

1.4项目地点:浙江宁波(采购人指定地点)

1.5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预付合同价的40%;在支付协议款前,应向采购人提供同等数额的正规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支付该款项。成交人完成迁改工作验收合格并提供全套工程资料和结算资料,经审计机构审核后,按审核价按实结算,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一次性把余款支付给成交人。

1.7工期:本合同生效后2个月内完工。

1.8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1.9质量保证期:验收合格交付使用起2年,质保期内若出现质量问题,成交人免费维修或更换。

1.10合同签订方式:签订总价合同。

1.11成交人数量:1名,成交份额100%。

1.12本项目与成交人的签约总金额为【项目成交金额*成交份额】。

1.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17.15万元(不含税,9%)】,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1.2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3供应商【应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1.4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响应。

2.1.5供应商需同时具备相关资质情况:

(1)供应商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二级或建筑机电工程专业承包乙级或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条件。

(2)项目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住建行政管理部门核发,若换证请提供被换证书和网站截图)

(3)企业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或项目分管安全的副经理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拟派项目经理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项目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注:供应商须提供上述人员的身份证、人员资格证书、由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文件等材料)。

(4)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有效期内的二级建造师(含)及以上证书(注:供应商须提供上述人员的身份证、人员资格证书、由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文件等材料)。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2.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2.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2.2.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2.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2.2.5在最近三年内(自响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2.2.6在最近五年内(自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2.2.7在最近五年内(自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2.2.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2.2.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2.2.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2.2.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2.2.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2.2.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2.2.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2.2.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2.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2.17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3月3日18时30分至2025年3月6日19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