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物资类班车)华电云南发电有限公司所属发电企业2025年6月-2026年5月硫酸盐酸氢氧化钠采购招标公告
2025-03-04一、 招标条件
华电云南发电有限公司所属发电企业物资采购项目(生产物资类班车)华电云南发电有限公司所属发电企业2025年6月-2026年5月硫酸盐酸氢氧化钠采购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云南华电镇雄公司、云南华电昆明公司、云南华电巡检司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云南省镇雄县塘房镇云南华电镇雄发电有限公司内;云南省昆明市安宁市青龙街道办事处云南华电昆明公司内;云南省弥勒市巡检司镇云南华电巡检司公司内。
2.2 项目规模:镇雄公司2 ×600MW燃煤机组;昆明公司2 ×300MW燃煤机组;巡检司公司2 ×300MW燃煤机组。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一年(365天)。
2.4 招标范围
华电云南公司所属发电企业2025年6月至2026年5月硫酸盐酸氢氧化钠采购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化水系统消耗材料-镇雄巡检司昆明公司硫酸盐酸氢氧化钠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资质要求:投标人若为生产商:必须具有化学药品的《全国工业品生产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必须包括硫酸、盐酸。
9.投标人若为经销商:必须具有《非药品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许可证》,许可范围必须包括硫酸、盐酸;必须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10.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接受代理商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03-04 11:30到2025-03-11 17:00。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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