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青岛青饮文旅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地铁售卖机项目机器租赁采购公告

2025-03-04

青岛青饮文旅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地铁售卖机项目机器租赁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青岛青饮文旅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对地铁售卖机项目机器租赁项目以谈判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一、项目名称:地铁售卖机项目机器租赁。

二、项目内容:租赁自动售卖设备投放在青岛地铁1、2、8号线内。

三、项目实施地点:青岛。

四、技术/服务要求:

1.租赁自助售卖机设备138台投放于青岛地铁1、2、8号线内。

2.时间:自设备签收之日起一年。

3.负责自动售卖机后台调试。

五、计划实施周期/供货周期:自设备签收之日起一年。

六、采购控制价(人民币):¥298080(大写:贰拾玖万捌仟零捌拾元整)。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

2.投标人具备项目服务能力,且投标产品或服务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法规和产业、行业标准;

3.投标人中标后,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转包;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公告媒介:本次采购公告在青岛饮料集团有限公司SRM系统上发布。

九、付款方式:合同签署后,招标方自设备签收后起每半年向中标方支付设备租赁费用,付款前15日内中标方开具相应金额发票,招标方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关费用。

十、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

十一、投标报价:

1.本项目为固定单价合同,投标人需对所有标的明细进行报价,所报价格为含税全包价,包括本项目人工费用、各种材料费、管理费、税金、利润等项目实施所需的一切相关费用。

2.本次投标报价为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投标人只有一次报价机会。投标报价不得有多个报价、选择性报价或者附有条件的报价,且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否则其投标无效。

3.投标人在SRM系统上填写的投标信息应与上传的加盖公章响应文件/报价单信息一致,若不一致的,以扫描上传的盖章版响应文件/报价单为准(若扫描上传的响应文件/报价单未盖章的,以SRM系统上填写投标信息为准);总价金额与响应文件/报价单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为准;投标人所报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予以书面澄清说明,并重新修改响应文件/报价单,投标人仅能对有小数点明显错位的金额进行修改(含因小数点明显错位的金额导致合计金额有误的),其他金额不予修改。

4.响应文件/报价单报价明细中分项报价不全或者漏项的,以其他投标人中该项报价最高价补齐。分项报价无法补齐或者无分项报价的,投标无效。

5.响应文件/报价单修正后的报价,投标人应当盖章确认。若投标人拒绝修正投标报价或者拒绝盖章确认的,投标无效。

6.投标人以修正后报价中标的,中标价格按照响应文件/报价单中的投标报价为准。

十二、投标时间及方式

投标开始及结束时间:2025年3月4日16时00分至2025年3月5日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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