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阜阳市分公司无人车短期租赁项目(二次)
2.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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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概述
短期租赁无人车10辆,项目总预算为18万元(含税)。
4.招标内容
4.1 采购内容:短期租赁无人车10辆,租期4个月。具体技术规范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技术(服务)规范”。
4.2 合同有效期:4个月。
4.3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及中国邮政的各项规范要求。
4.4 技术标准和要求:符合国家、行业标准的相关要求。
注:(1)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
(2)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含税单价最高投标限价为4500元/辆/月,投标人投标报价如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5.投标人资格条件
5.1 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5.2 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5.3 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5.4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5.5 供应商参与安徽邮政及下属机构招标采购项目中无以下记录:因自身原因未经采购人允可放弃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的、因自身原因违约或中止合同的。
5.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注: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6.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6.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3月4日17时00分至2025年3月1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6.2 招标文件费用:4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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