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港化工厂吸烟亭搭设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5-03-04项目名称:南港化工厂吸烟亭搭设服务项目
工程项目名称:南港化工厂吸烟亭搭设服务项目
项目概况:为有效隔离吸烟区域与非吸烟区域从而降低火灾风险。同时为了确保公共环境的健康与安全,因此计划在南港化工厂停车区搭设吸烟亭,旨在减少吸烟对非吸烟者的被动暴露,更降低了二手烟的潜在危害,同时为吸烟者提供了更加自由且合规的吸烟环境。因此提出南港化工厂吸烟亭搭设服务项目。
项目所在地:天津市/市辖区/滨海新区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
标段信息
1. 南港化工厂吸烟亭搭设服务项目 标段
标段(包)编号:GKXJ-2025-GC-0396/01
发标日期:2025年03月04日
主要技术规格: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合同签订后,以甲方通知为准,45天内完工。
交货数量:
招标范围:
出资比例:
生产能力:
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应答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 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应答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应答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2.资质要求:应答人应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投标时需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并可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www.mohurd.gov.cn)核实。(投标文件需附网站查询截图)。3.业绩要求:(1)投标人在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项已完成的钢结构构筑物建造或维修或改造服务业绩。(2)投标时需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至少包括:1)合同复印件 和2)服务验收证明材料。1)合同复印件需包含: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合同签署页应有合同双方签字和盖章和签订日期)、合同内容需包含服务项目工作量清单或服务内容;2)服务验收证明材料应为:合同双方签署的完工验收报告或与合同金额一致的结算发票(如为发票需提供查询真伪截图)。(3)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还应至少提供1项已完成订单相应的验收文件或对应项目的结算发票(如为发票需提供查询真伪截图)。同1个年度协议合同提供1项及以上订单的均算为1项有效业绩。(4)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不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业绩原件备查)。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5年03月04日 至 2025年03月11日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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