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龙口裕龙石化产业园周边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监控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3-04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SDGP

项目名称:龙口裕龙石化产业园周边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监控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最高限价:60万元

采购需求:龙港开发区龙矿技校和胜利油田海洋石油船舶中心两个裕龙石化产业园周边两个空气质量监测点位,监测项目常规六参数和挥发性有机物(116项)项目(包含57种PAMS物质和非甲烷总烃)、氯化氢、氨、硫化氢、氯气、臭气浓度甲醇和丙烯腈分析仪等。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除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外还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在山东省缴纳税收和社会保证资金的供应商,可根据《龙口市财政局转发《烟台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的通知》的通知》(龙财采〔2022〕22号)上传《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未在山东省缴纳税收和社会保证资金的供应商仍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查询);(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龙财采〔 2022 〕9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不接受大型企业参与报价;上述中小企业,须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2)本项目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按其他未列明行业确定企业类型.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磋商截止时间前。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3月18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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