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迁(扩)建项目(二期)室内精装修及实验室设施采购安装(智能化系统及智慧实验室运维管理平台)工程招标公告

2025-03-04
项目名称: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迁(扩)建项目(二期)室内精装修及实验室设施采购安装(智能化系统及智慧实验室运维管理平台)工程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3,523,342.12元

最高限价:13,523,342.12元

采购需求:

包号:1

包内容

最高限价

数量

单位

服务要求

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迁(扩)建项目(二期)室内精装修及实验室设施采购安装(智能化系统及智慧实验室运维管理平台)工程

13,523,342.12元

1

详见招标文件

最高限价总计:13,523,342.12元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18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具体以项目实施进度和采购人工作安排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预留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为60%。

1.投标人若为小微企业的,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投标人若为中型企业的,应将合同总份额的18%及以上分包给小微企业承接,投标人应提供自身及分包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中应明确分包企业承担的工作内容,协议中应明确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

3.投标人若为大型及以上企业、非企业性质单位的,应将合同总份额的30%以上分包给中小微企业承接,其中将合同总份额的18%及以上分包给小微企业承接,投标人应提供分包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中应明确分包企业承担的工作内容,协议中应明确中小企业和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5年3月4日 至 2025年3月12日。

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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