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新都区2023年毗河及清白江水毁堤防整治加固工程(项目名称)施工/标段招标公告

2025-03-04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新都区2023年毗河及清白江水毁堤防整治加固工程(项目名称)已由 成都市新都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新都发改审批【2024】105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成都市新都区水环境治理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政府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成都市新都区水环境治理服务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注:若为自行招标则代理机构填"/"。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登录后查看)

2.2建设规模:新都区2023年毗河及清白江水毁堤防整治加固工程位于新都区新繁街道、 三河街道、军屯镇。涉及青桥村、护国村、长龙社区。本次清白江整治点位于军屯镇护国村竹插堰处,整治长度163m,毗河整治点位于新繁街道青桥村成万高速公路上游470m处毗河左岸,整治长度20m。金堂河防冲护坦位于金堂河下游与毗河交汇处,本次整治内容为新建金堂河防冲护坦20m。

2.3计划工期: 240 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的施工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质量标准、标段划分(如果有)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 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 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

   3.1.3 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3.1.4☑拟派项目经理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注册专业水利水电工程(须为2022年01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项目经理身份完成1个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270万元的水利工程施工业绩的本单位人员)。  

3.1.5 财务要求:□不提供; 

               ☑提供:近   3  年(限定在3年以内)或成立至今无亏损。

3.1.6 业绩要求:□不提供;

               ☑近  3   年☑已完成   □正在施工/实施  □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1至3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2022年01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的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270 万元的水利工程施工业绩 。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须具有      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家数(含联合体牵头人)须不超过  家。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了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 1(具体数量)个。

□如投标人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标段中排名第一,选择中标标段的原则为:         。  ……

最低分。开标当日成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云平台获取的联合体成员的信用类别,须与联合体协议约定一致;不一致的,联合体投标人的最终信用得分为0分。

注:“3.4”“3.5”项为可选项,若评标办法涉及信用得分,则需在“3.4”“3.5”前“□”中打“√”。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年 03月 05日起……获得“拟投标项目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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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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