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2025年医疗废物周转物资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5-03-04谈判文件编号:GS
项目名称:嘉峪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2025年医疗废物周转物资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评审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预算金额:10万元
最高限价:10万元
采购内容:
标的名称 |
单位 |
数 量 |
单项预算金额(元/条) |
单项最高限价(万元) |
医疗废物包装袋 |
条 |
220000 |
0.3 |
6.6 |
编织袋 |
条 |
3000 |
1.8 |
0.54 |
利器盒3升 |
个 |
10000 |
2.86 |
2.86 |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申明(自拟)。
(3)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列入名单的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需在公告发布之日至开标之日之间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放到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中,最终以开标当日谈判小组根据以上要求对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结果为准,有以上行为的视为无效投标。
(4)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要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注:1.以上资格审查资料除信用查询外,其余资料均需按要求提供并扫描加盖公司鲜章。
2.资格审查的内容若有一项未提供或达不到检查标准,将导致其不具备投标资格,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三、谈判文件获取
1.谈判文件的获取日期:2025年3月5日至2025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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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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