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丽水机场管理有限公司丽水机场综合楼食堂物资供应商库项目招标公告
2025-03-04第一章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丽水机场综合楼食堂物资供应商库项目(项目名称)招标人为浙江省丽水机场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和范围
招标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
货物名称 |
数 量 |
主要技术规格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丽水机场综合楼食堂物资供应商库项目 |
详见第五章 |
详见第五章 |
收到招标人采购计划通知后16小时内送达,服务期预计为2025年5月1日至2026年4月30日,共一年,具体实施时间以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服务期内进行考核,如考核不合格的,则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 |
丽水机场综合楼食堂内,招标人指定地点 |
注:丽水机场综合楼食堂物资供应商库项目,招标编号ZJJC-25-02-0067,拟入围家数为3家,候补备选供应商数量为2家(3家中标入库,2家备选,如3家中有考核不合格出库的从备选2家中进行不含税比价,不含税结算费率低者确定入库)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营业执照作为证明材料;
②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查询结果为准);
③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投标截止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时间以法院判决书判决时间为准);
④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下列四项证明材料中任意一项:1、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税务事项通知书》;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3、打印投标人电子税务局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网页);4、其他可证明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的证明材料;
⑤ 具有有效期内《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被列入浙江省机场集团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名单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3月04日 09时00分至2025年03月09日 16时30分,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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