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云南省南华县“五好两宜”和美乡村试点试验实施方案编制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3-04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云南省南华县“五好两宜”和美乡村试点试验实施方案编制服务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95000.00 元

最高限价(如有):595000.00 元
采购需求:

项目采购需求

服务地点

合同履约期限

服务标准

现场踏勘、调研收资、座谈访谈、提出试点方案初步思路和大纲、实施方案编制、试点试验任务清单、试点绩效目标申报表、征求意见稿及县级汇报、配合完成州级审查以及省级审核、提交财政部送审稿

南华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全部完成并验收结束为止

符合国家、省、州及行业标准,确保采购人需求。

注:具体要求等详见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相应证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2.1 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 cn)“信用信息”查询栏中查询下载的信用信息中未出现不良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无不良信息记录; 1.2.2 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提交 2022 年-2023 年任意一年经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注:成立不足 1 年的企业,附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相关财务证明资料。】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原件);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4.1 提供供应商缴税所属时间在 2024 年 01 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 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成立时间不足 3 个月的单位或依法免缴税收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说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4.2 提供供应商缴费所属时间在 2024 年 01 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 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成立时间不足 3 个月的单位或依法免缴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说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5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原件)。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

1.时间:2025 年 2 月 27 日至 2025 年 2 月 5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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