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为重庆合川盐化工业有限公司企业购售电业务采购项目,招标人为重庆合川盐化工业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015年3月15日,国家发布9号文,深化电力体制改革,推进电力市场化建设。
2021年10月11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文件《国家发展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
2024年12月12日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重庆市经济信息化委员会、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庆市能源局共同下发《重庆市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的通知。
在此政策背景上,重庆合川盐化工业有限公司响应政府号召,节约公司生产成本,特组织本次招标。
2.2项目名称:重庆合川盐化工业有限公司企业购售电业务采购项目。
2.3项目地点:(登录后查看)
2.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根据重庆市电力交易中心公示名单选择售电公司。重庆合川盐化工业有限公司选择电力交易二类用户,其中重庆合川盐化工业有限公司2025年度预计1089万千瓦时用电量,通过售电企业在重庆市电力交易平台购买,其中尖峰用电量占比8.23%,峰段用电量占比24.81%,平段用电量占比32.13%,谷段用电量占比34.83%。对于甲方电量的使用,甲方不承担任何偏差考核。
2.5服务期:2025年4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2投标人必须是已在重庆市电力交易中心注册并通过公示的售电公司(须提供重庆市电力交易中心网站上公示的“售电公司注册生效通知”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所提供的资质须为投标人自身所有,不接受以其合作方或技术支持方资质投标;
3.3投标人应具有1个2022年1月1日至今签订的重庆市售电量单个合同≥4.5亿kWh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合同复印件须至少包括首页、签字盖章页、履约时间、内容等合同关键页,未按要求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业绩将不予认可);
3.4投标人不得为《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固定资产投资(含工程建设)项目供应商黑名单》及《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经营性物资服务项目供应商黑名单》中列入的企业;(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查询,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3.5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经营异常(提供从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公共信用信息报告”,下载时间为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之间任一天);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按本招标公告的规定成功获取招标文件。
注:投标人应能提供上述条款所需的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供招标人审查确认。投标人对上述资格要求的任何不符都将可能导致投标人废标。
四、投标报名及电子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从2025年 3 月 4 日9时00分到2025年 3 月 24 日16时00分。
4.2招标文件售价:每包人民币8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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