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厂臭氧发生系统成套设备(含安装调试)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3-04项目名称:污水处理厂臭氧发生系统成套设备(含安装调试)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1408900元
最高限价: 1408900元
采购需求:新建污水处理厂计划采购1套臭氧发生系统成套设备(含安装调试),详见设备清单及技术要求。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参数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臭氧发生系统成套设备 |
臭氧发生器额定产量:12.5kg/h;额定浓度:135mg/l;装机功率≤115KW,配套设施:PSA制氧机1台、空压机1套、板式换热器1组、冷却塔及冷却循环水泵、逆变器柜、电源柜、控制柜、尾气破坏器1套、内循环冷却水系统1套、气态臭氧浓度仪1台、臭氧和氧气泄漏报警仪各1套、阀门管路、安装辅材等 |
1 |
套 |
|
本系统为工艺包,清单包括不限于以上设备,需满足臭氧产量、功能性保证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所有设备性能验收结束为止。
(1)合同签订后,20日内完成臭氧发生系统所有设备、仪表及阀门系统、电气系统、自控系统、管道工程等辅助设备的二次设计,45日内完成供货进场;
(2)安装及单机调试:供货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30日完成安装及单机调试。
(3)清水联调联试:安装结束并完成单机调试后,开启清水联调联试,完成联调联试时间按甲方指定为准;
(4)设备性能验收:设备连续72小时稳定运行并达到相应臭氧产量。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8.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9.供应商需要有近三年(2022年03月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与本项目类似的供货业绩,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时间:2025年03 月04 日到2025年03 月 11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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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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