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智能移动式涂层热处理制备实验装置二次招标公告

2025-03-03
一、 招标内容和规模

1.项目名称:智能移动式涂层热处理制备实验装置(二次)

2.项目编号:0701

3.项目概况:本项目就智能移动式涂层热处理制备实验装置组织招标

4.数量:1套

5.交付周期:合同签订后8个月

6.交付地点:新疆,招标人指定地点(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 最高投标限价

1.最高投标限价总价:人民币945,000.00元

2.以上最高投标限价为含税价,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拒绝。

三、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一)一般性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合法运营,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的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及实际控制人不得为非中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含港澳台)。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违规记录;并且未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或重大质量问题。

7.未被军队有关装备部门采取装备承制资格限制措施或列入严重、重大失信行为名单,且不在限制措施期和限制范围内(解除限制单位应提供《装备采购领域信用修复通知书》)。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9.申购了本项目招标文件。

10.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二)特定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日期:自2025年3月4日9:00(北京时间)起至2025年3月11日16:30(北京时间)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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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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