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翼云2025-2026年云业务类工程监理集中招标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2025-03-04天翼云2025-2026年云业务类工程监理集中招标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天翼云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资格预审,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
2.1资格预审编号:JSZB-2025-11130。
2.2项目概况:天翼云2025-2026年云业务类工程监理集中招标项目,预估两年的项目需求,包括但不限于全国范围内的全栈云或云存储或云桌面(云电脑)或CDN或安全或IT(服务器或磁盘阵列)等相关专业监理服务。
2.3项目服务时间、服务地点:具体按照采购订单中规定的时间、地点。
2.4项目性质:服务招标,资格预审。
2.5项目规模:具体详见下表。
序号 |
采购内容 |
服务内容 |
实施地域 |
预估监理费(不含税,万元) |
1 |
监理服务 |
包括但不限于施工阶段的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安全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等。 |
内蒙古、广东、青海、陕西、新疆、黑龙江 |
1,536 |
2 |
北京、河北、浙江、天津、广西、吉林 |
1,056 |
||
3 |
贵州、湖北、辽宁、山西、江苏、云南 |
864 |
||
4 |
上海、海南、江西、甘肃、安徽、西藏 |
624 |
||
5 |
湖南、四川、宁夏、河南 |
432 |
||
6 |
重庆、山东、福建 |
288 |
2.7标段划分情况(如有):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基本资格要求
3.1.1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资格预审申请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3.1.2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3本项目要求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工程监理通信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注:申请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扫描件,并注明官方查询方法及查询截图,未提供或无法认定的不予认可,无法查询的应说明原因。
3.1.4申请人须提供合同或订单签署日期为2022年01月01日至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止的同类项目业绩证明文件。
同类项目(不含本地网、城域网):全栈云或云存储或云桌面(云电脑)或CDN或安全或IT(服务器或磁盘阵列)监理业绩,须提供3个单项监理合同或订单金额在30万元(含税)及以上的同类项目监理业绩。
注1:申请人须附相关合同关键页(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页、签订时间、合同金额页、合同签章页,如果提供的是框架合同,需提供对应框架合同下的订单或结算单据,同一框架下的订单中同一项目认定为一个合同。如提供订单或结算单据的,需同时提供对应的框架合同)的扫描件,合同标的内容应通过合同正文或附件中约定的服务内容或报价单或技术规范书或技术方案等内容明确体现,证明材料不全或无法确定为相关案例的,不予认可。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审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注2:若合同承包人为联合体,证明材料需体现具体分工界面及申请人的业绩金额,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1.5申请人应为本项目配置以下人员
(1)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证明材料。
(2)总监理工程师:至少配备1名总监理工程师,且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1)具有有效的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证明材料;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通信工程)。
(3)项目监理负责人:至少配备3名项目监理负责人,且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1)均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通信工程);2)均具有6年及以上通信工程监理经验。
(4)安全监理人员:至少配备3名安全监理人员,均须具有有效的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证明材料。
(5)现场监理人员:至少配备3名现场监理人员。
(6)同时可以进驻施工场地的监理服务队伍数量至少3个,每个监理服务队伍至少有1名项目监理负责人(即上述(3)人员)、1名安全监理人员(即上述(4)人员)、1名现场监理人员(即上述(5)人员),各队伍的人员不可复用。
注1:上述人员须提供履历表、有效的身份证扫描件、有效的资格证书扫描件,毕业证扫描件(工作经验以毕业证书毕业时间起计算)、2024年01月至2025年01月期间任意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缴费单位应为申请人)。
注2:总监理工程师需要同时担任多项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总监理工程师时,应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且最多不得超过三项。
注3:上述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通信主管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证或B证或C证、申请人出具的培训合格证明、第三方培训机构出具的培训合格证明材料等。
3.1.6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1.7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代理商资格预审申请。
3.2 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5)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6)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7)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8)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9)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0)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1)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2)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3)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4)在近三年内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15)在最近三年内(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16)在最近五年内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7)在最近五年内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8)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9)法律法规、资格预审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3.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预审方法
4.1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4.2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均可参加本次资格预审范围内本项目的投标。
4.3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不足8个时,招标人重新组织资格预审或采用资格后审进行重新招标。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3月04日9时30分至2025年03月10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此项目登录后查看联系方式
相关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