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游县石苍乡高阳村民委员会关于高阳村溪缘谷旅游公厕建设工程以工代赈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5-03-04项目编号:FJ
项目名称:高阳村溪缘谷旅游公厕建设工程以工代赈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45.9241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5.9241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合同包 最高限价 |
技术要求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 |
1-1 |
高阳村溪缘谷旅游公厕建设工程 |
1项 |
459241元 |
详见谈判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
建筑业 |
否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谈判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57号)
2.《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全国“十四五”以工代赈工作方案>的通知》(发改振兴〔2021〕1019号)
3.《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进一步坚守“赈”的初心充分发挥以工代赈政策功能的意见》(发改办振兴〔2021〕1852号)
4.《福建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福建省“十四五”以工代赈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发改区域〔2021〕611号)
5.《莆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规范实施以工代赈项目全流程的通知》(莆发改〔2023〕450号)
6.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预留比例:不低于10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允许采用“资格承诺制”,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5〕6号)规定,供应商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供应商须按照采购文件中内容及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①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②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③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 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04日 至 2025年03月10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3月1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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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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