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平湖市得盛股份办公楼旧梯拆除及新梯采购、安装项目的招标公告
2025-03-05二、采购组织类型:非政府采购项目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项目概况(内容、名称、数量、简单技术参数等)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预算金额 |
简要规格描述或标项基本概况介绍 |
备注 |
1 |
原平湖市得盛股份办公楼旧梯拆除及新梯采购、安装项目 |
项 |
1 |
50万元 |
详见采购需求 |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符合浙财采监【2013】24 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特定资质要求:
1.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电梯制造商或经销商。
2.所投标电梯产品制造商①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有效期内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曳引驱动乘客电梯A级,并同时具有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A级证书(含电引驱动乘客电梯);②具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有效期内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曳引驱动载货电梯证书,且具体产品范围型式试验证书必须满足本次招标电梯技术参数要求。(以上投标电梯产品制造商资质要求①、②符合其中一个即可)。
注:按《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2019年第3号〕》文件规定已办理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的,其特种设备生产活动内容须满足本次招标要求。提供许可证及相关产品型式试验报告和证明文件2019年5月13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布TSG 07-2019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
3.如是经销商投标的,须具有投标产品生产商针对本工程出具的授权证书,且授权的电梯制造商必须满足上述对电梯制造商的要求;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公告时间、报名时间、地点、招标文件依法获取方式等
(一)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二)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凡有投标意向的单位请于2025年3月5日至2025年3月12日日17:00时前,获取采购文件并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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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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