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要区智慧交通南兴三路电动汽车充电站项目(充电桩设备)招标公告
2025-03-04项目编号:GDZJ
项目名称:高要区智慧交通南兴三路电动汽车充电站项目(充电桩设备)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品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额(最高投标限价) |
1-1 |
360KW主机一拖六枪,终端为一机双枪充电桩 |
2套 |
详见招标文件 |
¥1,000,000.00 (大写:人民币壹佰万元整) |
1-2 |
400KW主机一拖十枪,终端为一机双枪充电桩 |
4套 |
详见招标文件 |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 30 天内完成所有设备交付。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提供以下其中一项有效材料即可:1、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的《资格条件承诺函》,详见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2、提供2023年或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提供以下其中一项有效材料即可:1、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的《资格条件承诺函》,详见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2、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的《资格条件承诺函》,详见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的《资格条件承诺函》,详见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备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的《资格条件承诺函》,详见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上述网站查询事项名称如有变更,以网站最新公示的相应事项名称为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3月4日至2025年3月11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工本费:30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3月25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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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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