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2025年监督中心分析化验检测类服务集中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2025-03-05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2.1 服务内容:承担监督中心实验室委托的现场取样,加工整理,检验检测前处理、流体、油田化学助剂检验检测等项目,具体工作量以实际发生为准。项目估算金额:700万元(不含税)。

2.2 服务地点:新疆油田公司所辖区域。

2.3 入围结果有效期:自集中入围名单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

2.4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

  2.5 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日起90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营业执照的法人或法人的分支机构(应有总公司授权证明)

3.2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需具有与本项目检验检测相适应的资质认定(CMA)或实验室认可(CNAS)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认证范围涵盖油田化验领域(流体、油田化学助剂检验检测等项目)。

3.3 投标企业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需配备与本项目相关检验检测相适应的项目经理1人、技术主管1人、安全主管人员1人。(以上人员须提供近6个月本单位社保证明)。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建立QHSE体系并有效运行。

3.5 财务要求:2022年、2023年、2024年财务状况良好,满足履行本项目的需要。至投标截止时间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申请人须提供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成立日期晚于2022年1月1日的以成立年起计算。

3.6 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一个月)以来完成同类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及对应的结算发票或对应的业绩证明)。

3.7信誉要求: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

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承诺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

  3.8 不接受投标联合体。

3.9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购买时间:2025年3月5日 至2025年3月10日。

4.2招标文件售价:各标段售价均200元,标段之间相互独立,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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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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