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四川石化2025年1-丁烯框架(单价)采购招标公告

2025-03-0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四川石化2025年1-丁烯框架(单价)采购,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四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四川石化2025年1-丁烯框架(单价)采购。

2.2 项目背景概况:按照中国石油四川石化化工二部高、低密度聚乙烯装置生产情况,原料1-丁烯2025年预计需求3000吨,估算金额2900万元。质量标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化工行业标准SH/T 1546-2009《工业用1-丁烯》。目前高、低密度聚乙烯装置生产状态正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3 招标范围:2025年原料1-丁烯框架(单价),数量为本期框架(单价)合同生效之日起12个月送货的数量,具体以买方通知为准,据实结算。预估3000吨。

标包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包。

报价方式及组成:按合同中附表1,本次采取框架(单价)招标方式进行采购,采取一次性报出含税到厂价作为框架合同单价(产品投标单价+到四川石化厂区指定接卸点的运杂服务费/吨+包装费/吨)的定价方式,分项报价须报出运杂服务费单价/吨及运距(公里数)、吨.公里运输费率。并按《四川石化通用化工产品价格维护联动机制》(合同中附件二)进行结算;合同执行期内如遇有中国石油集中采购结果调整,则相应按集中采购结果调整或终止。投标单价包括产品价格、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利润、税金(增值税13%),合同期内的一切费用。不按要求报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2.4 本次招标设置单价最高投标限价:1.3万元/吨 。

2.5 交货地点及方式:四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液体产品装卸车站台,采用汽车槽车。

2.6 交货期:交货期在收到招标人通知10天内具备供货条件。并按合同约定交货,任何交货期无法满足买方要求的投标将予以拒绝。同时须满足合同签订后每天至少20吨以上的送货能力,遇节假日保证节前一次性满足不少于10天储备用量,具体按甲方通知。每月到货200-450吨。并按合同约定交货,货到验收合格并由使用部门证明已使用货物合格后在60天内结算。交货时间超过此交货时间,投标将被否决。

2.7 平库情况(物资采购): 已平库。

2.8 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日起120日历日,不满足的投标将被否决。

2.9 商务、技术关键条款: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10 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线性低密度装置原料1-丁烯指标

序号

分析项目

技术要求

分析方法

1

丁烯-1,wt

≥99.3%

SH/T 1492

2

其它碳四含量,wt

≤0.7 %

SH/T 1492

3

1,3-丁二烯+丙二烯,mL/m3

≤30

SH/T 1492

4

丙炔,mL/m3

≤5

SH/T 1492

5

羰基,mg/kg

≤5

SH/T1494

6

硫,mg/kg

≤1

SH/T0689

7

甲醇,mL/m3

≤5

SH/T 1547

8

乙醇,mL/m3

≤5

SH/T 1547

9

MTBE,mL/m3

≤5

SH/T 1547

10

CO,mL/m3

≤1

GB/T 3394

11

CO2,mL/m3

≤5

GB/T 3394

12

正、异丁烷,wt

实测%

SH/T 1492

13

水,mg/kg

≤20

GB/T 6023

相关分析方法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化工行业标准SH/T 1546-2009,《工业用1-丁烯》中的相关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企业,提供合格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允许代理商投标,非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表,需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明。

*3.3 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累积合同数量不少于200吨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1-丁烯的销售业绩,业绩表须附所供产品名称、品种、规格、数量、购置时间、用户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证明其业绩的材料包括合同复印件及与其相对应的发票(网上税务系统可验证发票),并由投标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如果投标人提供年度框架合同或代储代销合同,则须提供订货通知单或销售发票扫描件为有效证明文件)。

*3.4 满足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对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的危险物品,应按国家有关危险物品的运输规定进行妥善保管,作出危险物的标志和标签,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货物安全,避免环境污染。涉及危化品的,投标人为制造商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的扫描件; 投标人不是制造商的,须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原件的扫描件。

*3.5 投标人须提供以下书面承诺书:

*3.5.1投标人须书面承诺提供的产品满足本次《线性低密度装置原料1-丁烯指标》中各参数要求。

*3.5.2投标人须书面承诺若成为中标人,须满足每月至少到货200-450吨的送货能力,具体供货量以买方实际需求量为准。

*3.5.3投标人须提供近1年内所供产品的国家或行业认可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满足本次四川石化《线性低密度装置原料1-丁烯指标》中各参数要求的检测报告。

*3.5.4投标人须书面承诺除规定指标项外,厂家产品不得含有对装置运行、产品质量有影响的其他杂质或组分。

*3.5.5投标人须书面承诺接受签约后按《四川石化通用化工产品价格维护联动机制》进行结算。

*3.6 信誉要求

*3.6.1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3.6.2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生产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此不良记录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有商业欺诈、质量伪劣、等实质性侵害采购人权益的情形);未被国家、采购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中止或取消交易资格。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受到行政处罚、因违法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等情形。

*3.6.3 投标人在开标当日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投标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开标当日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6.4 投标人没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的情形。

评标委员会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信用中国(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政府相关部门官方网站等方式核查投标人商业信誉及所提供的证书、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核查投标人有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异常、有无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形。

*3.7 其他要求:

 投标人须同意使用四川石化公司标准合同文本。

以上“*”号条款,如不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

注:如果报价人为中小型企业,请主动告知并如实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5年3月 6 日至2025年3月 12 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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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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