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2025年智慧城市智能视频分析网关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3-05
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2025年智慧城市智能视频分析网关采购项目

1.2 招标内容:具体采购内容为智能视频分析网关,包括4路、8路、16路三种规格。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

1.3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为集中采购项目,预估总金额492万元(含税),拟选取2家单位。具体份额划分如下:

序号

设备名称

份额1预估采购数量/台

份额2预估采购数量/台

合计预估采购数量/台

1

智能视频分析网关4路

65

35

100

2

智能视频分析网关8路

210

90

300

3

智能视频分析网关16路

240

160

400

注:

以上招标份额为预估额,实际采购金额和数量以下达的采购订单为准。

1.4 ★交付期:自采购订单之日起30日内到货。

1.5 ★质保期:自项目终验验收合格后质保3年。

1.6 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年或实际执行达到合同份额上限止,以先到者为准。

1.7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详见下表。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最高投标限价(含税)(元/台)

智能视频分析网关4路

3600

智能视频分析网关8路

5200

智能视频分析网关16路

7500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身份要求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2 业绩要求

须提供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时间为准)同类产品业绩(AI算法类产品供货)合同至少一份。

1、若为单项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及对应该合同的至少一张结算发票扫描件;若为框架合同,须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扫描件、该框架合同下订单的关键页扫描件及所提供的任一订单对应的结算发票扫描件。2、单项合同或框架合同关键页须能体现合同名称、合同当事人名称、标的、金额、签字盖章和签订日期等信息;订单是指依据框架合同至少包括甲、乙双方签章的订单或电子订单等证明材料,关键页须能体现框架合同名称(或框架合同编号)、订单标的物名称、订单金额、订单签订日期等信息。3、发票须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网址: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验并提供完整查验截图。4、单项合同以合同金额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累计金额为准,多个订单对应一个框架合同的,以订单累计金额为准。材料不全或无法确定为类似项目业绩的,不予认可。

2.3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能力

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国家税法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承诺函。

2.4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3月27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3月27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3月27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5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6 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2.8代理商要求: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本项目仅允许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且该制造商不得再自行投标或再委托其它供应商投标;(2)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

2.9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1)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投标产品应符合中国电信相关技术要求,并满足以下关键技术指标(详见技术规范书)。

(2)投标产品应是成熟稳定的产品,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否则视为无效。

(3)投标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2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3月6日8时30分至2025年3月1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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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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