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长乐区总医院潭头分院医技体检综合楼及门诊住院综合楼设计、勘察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3-05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长乐区总医院潭头分院医技体检综合楼及门诊住院综合楼设计、勘察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53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0.53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3053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3053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3000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计量 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

进口产品

1

工程设计服务

1.00

2653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2

工程勘察服务

1.00

40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5)日完成所有勘察工作,并配合设计过程中增加的所有勘察内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5)日完成所有设计工作,并配合施工过程中增加的所有设计内容。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本项目合同包1。

节能产品:不适用本项目合同包1。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本项目合同包1。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承诺函:供应商按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文件规定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格式见附件)的,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供应商资格承诺的相关内容包括:(1)具备采购文件要求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情形。具体详见《承诺函》。2、资质证书1: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3、资质证书2: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类乙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参加的工程勘察单位,应在我省设立相应的土工试验室,并配备相应的技术人员。具体内容按《关于工程勘察单位设立土工试验室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建办科〔2018〕16 号)的要求执行,2018年10月1日前,未在我省设立土工试验室的省外工程勘察单位,应与我省具有计量认证土工试验室的勘察单位签订了不低于二年期限的合作协议。注:需提供上述相关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05日  至 2025年03月1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3月1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