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云南省人防防护设备产品安装技术指引》编制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3-05
项目名称:《云南省人防防护设备产品安装技术指引》编制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80万元。

最高限价:19.80万元。

采购需求:完成《云南省人防防护设备产品安装技术指引》编制项目所需的调研、材料收集、撰写、专家审查、评审、验收、部门审批、印刷发布、宣贯等程序,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5年11月30日前,完成技术指引编制及相关工作为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或2024年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若为2024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则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未经第三方审计或成立年限不足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原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2024年01月至今期间(税款所属时期)任意2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复印件或承诺说明;②提供2024年01月至今期间(费款所属时期)任意2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复印件或承诺说明(成立未满2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报价给予10%的扣除。(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注:①小微企业以磋商申请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②监狱企业须磋商申请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③残疾人企业以磋商申请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信用查询: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磋商申请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参与本项目的磋商申请人信用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留存)。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磋商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06日至2025年03月1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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