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云南省临沧监狱2025年度奖励服刑人员用水果饮料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5-03-05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NHJT【2025】(滇)第0203号;

2.项目名称:云南省临沧监狱2025年度奖励服刑人员用水果饮料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231,000.00元(本金额仅为预估价,结算金额累计达到23.1万元时本合同履行期限即终止);

4.最高限价:231,000.00元本金额仅为预估价,结算金额累计达到23.1万元时本合同履行期限即终止);

5.采购需求:完成云南省临沧监狱2025年度奖励服刑人员用水果饮料采购配送,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类型

序号

品名

规格

预估采购数量

单位

单价(元)

合计(元)

水果类

1

苹果

时鲜

3000

公斤

8.00

24,000.00

2

桔子

时鲜

3000

公斤

5.80

17,400.00

3

橙子

时鲜

3000

公斤

5.20

15,600.00

4

青枣

时鲜

3000

公斤

5.80

17,400.00

5

黄梨

时鲜

3000

公斤

6.00

18,000.00

6

红香酥

时鲜

3000

公斤

8.00

24,000.00

7

沃柑

时鲜

3000

公斤

7.80

23,400.00

8

小番茄

时鲜

3000

公斤

9.80

29,400.00

9

云南红梨

时鲜

3000

公斤

7.80

23,400.00

饮料类

1

牛奶

250ml

2000

3.00

6,000.00

2

碳酸饮料

500ml

2000

3.00

6,000.00

3

营养快线

500ml

2000

4.00

8,000.00

4

茉莉蜜茶

300ml

2000

3.00

6,000.00

5

冰红茶

500ml

2000

3.00

6,000.00

6

果粒橙

560ml

1600

4.00

6,400.00

总价(元)

231,000.00

▲其中碳酸饮料在投标时,在不超过最高限价的基础上投报不低于三种品牌的商品。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同时提供上述各项产品的样品各一份(具体与响应文件中的投报产品一致),其中成交供应商的样品将由采购人留样封存,在合同履约期间,供货产品低于样品标准的,将被视为违约。

▲6.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或本项目付款结算金额累计达到23.1万元时本合同履行期限即终止(若在供货期内未按采购人要求进行供货或供货考核不达标的,采购人将有权中止合同)。

▲7.质量标准:所提供商品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和食品安全、卫生及环保等标准(包括符合国家《无公害食品质量标准》);水果必须保证新鲜;饮料的有效保质期不得少于保质期的三分之二,在保质期内出现质量等问题的,必须退换并符合国家、地方相关质量标准,保证提供的商品均为正品,在市场上合法流通、来源正规、无质量问题,具有符合国家规范的条形码及外包装,完全符合商品展示及说明书中的标准,货物包装应完好无破漏,可视的内容物无腐败毒变或影响使用的变型,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食品包装标签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要求,包括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规格、生产者(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等内容;商品须保持价位的持续性,不得恣意涨价,商品种类、数量要充足齐全且满足采购人要求。

▲8.交货地点:云南省临沧市云县爱华镇(采购人指定地点)。

9、送货方式:按照采购人配比要求及数量打包分批次配送。

10.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证明文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至今任意一年度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新成立企业且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自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1.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凭证或证明(成立未满1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声明书);

1.6.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声明书)。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2)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云南省临沧监狱2025年度奖励服刑人员用水果饮料采购项目,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3.2果蔬类按批次提供农残检验报告;包装食品类必须提供卫生、检疫等权威部门出具的检验检疫报告(合格证)。

3.3依据采购人行业相关规定,谢绝与在服刑人员有直系亲属关系的相关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包括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股东、监事及本项目拟派的技术、安装、供货人员等。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承诺。

三、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1.时间:2025年3月5日至2025年3月11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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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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