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主副食品集中配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3-04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主副食品集中配送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5
三、项目概况: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要求 |
服务地点 |
服务期限 |
备注 |
1 |
某单位主副食品集中配送采购项目 |
某单位主副食品集中配送采购项目服务内容包括:蔬菜、水果、肉类、禽蛋、海鲜、干菜类、佐料、粮油、饮品及应急物品。 |
云南省昆明市宜良县(招标人指定地点) |
两年服务期,合同一年一签,期限12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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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
· 项目预算:32万元/年。具体金额根据用餐人数据实结算。
· 项目要求:全年单位食堂及2次集中培训的主副食品集中配送采购服务。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应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资金流量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及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和注册会计师证书,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军队单位、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成立不足1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注:审计报告须经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赋码,未赋码或赋码不完整的或无法识别的,视为无效投标)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1投标人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4年3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出具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4.2投标人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4年3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1年以上(平台注册要求3年)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注:由招标代理机构将查询结果提交至评标委员会。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本项目特定资格:投标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七)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
(一)申领时间:2025年3月5日至3月11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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