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铁电气化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上海宏美华投(洞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项目(第一批)招标公告

2025-03-0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上海宏美华投(洞泾)7.9MWp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招标人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上海宏美华投(洞泾)7.9 MWp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项目部,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组件、逆变器、逆变器、变压箱、檩条、横梁、螺栓等材料等材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本工程位于上海市松江区洞泾镇洞薛路885号上海普洛斯物流园洞泾园区。
建设规模:上海宏美华投新能源有限公司7.94MWp,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位于上海市松江区洞泾镇洞薛路885号上海普洛斯物流园洞泾园区厂房屋顶,拟采用585Wp及以上组件,采用10kV电压等级并网。其中:4.89996MWp容量项目为2个并网点,并网点一为3027.96kWp,并网点二为1872kWp;3036.15kWp容量项目为1个并网点。
具体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包件划分、专项资质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附件1《中铁电气化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上海宏美华投(洞泾)7.9MW p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项目物资设备(第一批)采购计划一览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基本资格条件如下:
3.1.1基本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3.1.2许可和认证要求:满足招标公告附件“专项资格条件”中关于投标人许可和认证要求。
3.1.3生产能力要求:满足招标物资交货期要求。
3.1.4财务能力要求:
供应商须为能够开具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有一定的垫资能力承诺。
3.1.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质量满足国家标准。
3.1.6 供货业绩要求:满足招标公告附件“专项资格条件”中关于投标人供货业绩要求。
3.2其他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基本资格条件与专项资格条件。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专项资格要求详见附件1《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上海宏美华投(洞泾)7.9MWp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项目物资设备(第一批)采购计划一览表》。
3.3电线电缆包件供应商必须在2023至2025年度《中国中铁电线电缆供应商准入名录》内。
3.4除公告明确不接受联合体或代理商投标外,其余均可接受联合体或代理商投标。如代理商投标,代理商需要满足专项资格条件中代理商资格要求。
4.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以下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4.1属于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和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范围内的。4.2属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的。
4.3属于“信用中国”网站公示的失信被执行人的。
4.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三年内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的。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5年3月6日至2025年3月11日,每日8:30时至17:00 时(节假日不休,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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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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