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内部声光环境、污染物控制技术及固体垃圾处理系统研究招标公告

2025-03-05
一、项目名称:内部声光环境、污染物控制技术及固体垃圾处理系统研究

二、项目编号:202

三、项目概况: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要求

服务地点

交付时间

备注

1

内部声光环境、污染物控制技术及固体垃圾处理系统研究

研究地下工程环境中污染物释放与扩散的复杂机制、地下工程内部声光对人的影响规律、基于低温裂解技术的适用于地下工程的固体垃圾处理系统

新疆,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合同签订后12个月内于采购单位指定地点验收后交货

100人/天处理量的样机交付时间为6个月,样机进入试验场地,根据试验过程参数研究设计200人/天和500人/天处理量的设备图纸。项目整体验收时间为12个月

说明:

1. 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 采购包含所有货物税费、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供应商报价须包含相关成本;

3.现场试验的场地由采购单位提供。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名(含牵头单位),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须明确牵头单位),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对于已经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者以新的联合体方式参与同一项目投标的,相关投标均被认定无效)

2. 最高限价及各分项限价要求:

最高限价(万元)

分项最高限价要求

420

序号

名称

数量

单位

金额(万元)

1

密闭空间声光环境研究

1

100

2

垃圾处理技术及工艺

1

200

3

地下空间污染物分析与监测

1

120

3.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中所有单位均须提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审计报告,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仅提供牵头单位的证明材料即可);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缴纳社保、纳税证明材料,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仅提供牵头单位的证明材料即可);

5.在参加本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纪)记录(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满足);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中所有单位均须满足);

(三)供应商近三年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满足);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

(一)申领时间:2025年3月5日至2025年3月12日,每日上午08: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节假日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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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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